为认真落实《贵州省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推进我市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秸秆攻坚突破工作部署和肉牛产业发展相关要求,推进饲草资源本地化,降低养殖成本,助推秸秆综合利用攻坚突破取得实效。
二、年度目标
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用于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47号)和《贵州省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24年度获得补助的秸秆饲料化利用市场主体收储或加工利用秸秆量不低于9.45万吨(详见附件1)。
三、实施范围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2024年收储或加工利用量达200吨以上主体(含秸秆专业化收储加工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家庭农场、个体等,以下统称“主体”),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按每收储或加工利用1吨秸秆补助20元计。对享受过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的主体、享受过2024年粮改饲补贴的主体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内。同一批秸秆只能在收储环节或加工利用环节申请一次补助。
四、建立完善台账资料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好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主体,建立完善秸秆饲料化利用台账资料。申报主体台账内容至少包含项目主体申请表(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项目申报主体诚信经营证明(附件4)、申报补助主体印证材料明细(附件5)、项目审核意见表(附件6)等。若印证资料不足以证明申报主体提供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增加台账内容。
五、实施流程
本项目实施按照市级指导、县级负责、主体申请、逐级审核、资料审查、现场核实、公开公示、资金补助等程序开展。具体申报事宜分为4个流程,具体如下:
(一)主体申请(11月26日-12月2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发布征集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的相关通知,指导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主体建立完善秸秆饲料化利用台账资料。在12月2日前,主体提交补助申请及相关印证材料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县级审查(12月3日-12月9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符合补助内容、台账资料真实有效的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审查、现场核实,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具体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公示公开,且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结束后,在12月9日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将申报资料作为附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补助资金。
(三)市级复核(12月9日-12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开展审查及核实。在12月13日前,将符合补助内容的主体及拟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现(12月15日以后)。公示无异议后,市级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据实将资金补助到主体。
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对秸秆饲料化主体提交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对秸秆饲料化主体信息及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公示,确保此次秸秆饲料化补助公平、公正、公开。项目结束后及时做好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梳理总结相关工作经验,于2025年2月24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及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利用情况汇总表(附件7)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市局备案。
(联系人:杨道勇,联系方式:13511864238)
附件:1.贵州省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绩
效目标表
2. 县(市、区)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
项目主体申请表
3.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申报承诺书
4.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申报主体
诚信经营证明
5.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申报补助
主体印证材料清单
6.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审核意见表
7.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利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贵州省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补助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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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绩效指标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成本指标 |
时效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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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补助的秸秆饲料化市场主体玉米、水稻、高粱等秋收秸秆收储利用量≥50万吨 |
补助发放完成率100% |
补助标准 |
补助资金发放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获得补助的秸秆饲料化市场主体单位牛(羊)养殖饲草料投入成本同比降低 |
补助主体 满意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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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本级 |
≥9.45万吨 |
100% |
20元/吨 |
2024年12月31日 |
同比降低 |
≥85% |
189 |
附件2
县(市、区)2024年牛羊产业
秸秆饲料化项目主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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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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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市(州)***县***镇(乡)***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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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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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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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秸秆收储量 |
(二选一) |
申请补助秸秆加工利用量 |
(二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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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情况 |
1、申请收储情况 向他人购买秸秆***吨; 自产自收自用秸秆***吨; 无偿给农户腾地:***亩折合秸秆***吨。
2、申请加工利用(若已填写“1”的内容,此项不填) 青贮秸秆***吨; 黄贮秸秆***吨; 柔丝氨化***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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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
注:每个主体只能选择秸秆收储或秸秆加工利用中的一种方式申请补助。
附件3
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
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本人)在申报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过程中,对以下事项作出慎重承诺:
一是本主体(公司、合作社、个人)未享受过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
二是本主体(公司、合作社、个人)未享受过2024年粮改饲项目补贴。
三是本主体(公司、合作社、个人)所提供的所有申报和印证资料全部为2024年度内发生且真实有效。
我单位(本人)承诺以上事项全部真实,如有虚报、瞒报、谎报,我单位(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我已经知晓以上承诺全部事项(手写)
承诺主体(盖章)
承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
申报主体诚信经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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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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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明 事 项 |
核实申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被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纳入黑名单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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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意见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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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税务局 意见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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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本表仅用于贵州省2024年牛羊秸秆饲料化项目证明资料。若地方政策变动,也可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同本表提供。 |
附件5
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申报补助主体印证资料清单
一、主体基本情况说明。
二、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申请主体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申请主体为个体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收储或加工利用基本情况汇总表及明细台账(申请收储补助的主体提供以下“1-5”的内容,申请加工利用补助的主体提供以下“6”的内容)。
1、主体收储基本情况汇总表(见表1)。
表1: 县 (主体) 2024年秸秆收储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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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台账页码 |
年供货总量 (公斤) |
年供货收入(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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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 |
XXX |
XXXXXX |
XXXXX |
XX |
XXXX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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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收储明细台账(见表2)。
表2: 县 (主体) 2024年秸秆收储明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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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人 |
收购日期 |
秸秆种类 |
毛重 (公斤) |
净重 (公斤) |
单价 (元/公斤) |
金额 (元) |
联系电话 |
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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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X月X日 |
X |
X |
X |
X |
X |
X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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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购付款证明(可以是银行转账记录、手机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现金付款登记等)
4、申请主体为自产自收自用的,需提供作物种植面积证明,由当地镇/村相关部门盖章。
5、申请主体为无偿给农户腾地收割秸秆的,需要提供农户签字确认表(见表3)。
表3: 县2024年无偿腾地收割秸秆农户签字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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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收集时间 |
收集具体 地点 |
收集面积(亩) |
折合秸秆 (吨) |
农户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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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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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主体加工利用台账(见表4)。台账其余要素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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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秸秆种类 |
秸秆用途 |
秸秆加工量(吨) |
秸秆加工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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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X月X日 |
X |
X |
X |
X(青贮、黄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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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县 (主体)2024年秸秆加工利用台账
四、除以上佐证外,能够证明收储或加工秸秆用于饲料化利用的其他印证材料均可。
附件6
贵州省2024年牛羊产业秸秆饲料化项目
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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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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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
1.核查所提供资料是否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供; 2.按一定比例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核实,核实申报数据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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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例)经核实,该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供资料,经抽查XX户,有XX户属实。按抽查比例折算,符合申报条件的数量为吨
审核人: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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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农业农村局复核 意见 |
(例)经核实,该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供资料,经抽查XX户,有XX户属实。按抽查比例折算,符合申报条件的数量为吨
审核人: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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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审核 补助数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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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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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贵州省 市(州)2024年第二批牛羊产业秸秆
饲料化补助情况汇总表
呈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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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 |
申请主体名称 |
申请主体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主体秸秆收储量 |
主体秸秆加工利用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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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 |
(二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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