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2-2023年遵义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蒲新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强化种业产权知识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法﹝202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2023年遵义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4月6日
2022-2023年遵义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根据《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通知》(黔农办发﹝202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种子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一)市级目标:辖区内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100%;市场检查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不少于上年;对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二)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对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对上级问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法规意识。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品种权保护认识,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在纠纷调解、证据保全、责令停止侵权、依法处罚等方面担当作为,坚决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3.加强制种基地监管。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对辖区内的种子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检查,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检查种子生产档案、种子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制种田隔离条件及田间去杂情况等,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做好种子质量认证基地检查,提高制种企业种子质量水平。4.加强种子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辖区内承担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任务的种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确保储备任务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因遭受自然灾害、调剂市场供需等原因,需动用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的需逐级上报,未经批准不得违规动用。
5.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方面,在春季秋两季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销售档案、“三无”种子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6.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
(三)严格种业执法
7.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一般案件由属地主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由省级查办或组织查处、查处结果及时公开。
8.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9.提升种业执法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为种业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核、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的重要依据。市级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制种基地、种子市场、种业企业、种畜禽场等进行检查。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监管责任,要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资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建强人才队伍。积极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治环境。
(四)认真宣传总结。积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及时填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信息,认真开展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含附件1、附件2和典型案例1个)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种子工作科联系人:姚梅18984254135 邮箱:825744208@qq.com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支队联系人:程启越13312315680 邮箱:2576408865@qq.com
附件:1.2022年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表
2.2022年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监管执法情况表
附件1
2022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内容 |
地市级 |
县级 | |||||||||||
对地市级发证企业检查覆盖率 |
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率 |
国家级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检查覆盖率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率 |
县级发证种子企业检查覆盖率 |
种子门店抽查覆盖率 |
门店备案品种抽样覆盖率 |
被检查企业及门店检查问题整改率 |
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 |
生产经营主体经营品种备案率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率 |
上级部门转办案件反馈率 |
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移送率 | |
完成 |
注:“完成情况”一栏按照工作完成情况据实填写,应填写具体数值,不可填写“是”或“否”。
附件2
2022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案件 |
执法情况 |
监管情况 | |||||||||||
出动执法人员数 |
立案数(件) |
涉案种子数量 |
处罚 |
办结案件 |
移送司法机关 |
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
抽取样品数(个) |
检查 |
检查 |
检查 | |||
件数 |
涉案金额(万元) |
件数 |
涉案金额(万元) | ||||||||||
品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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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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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数据截至填表时,包括省、市、县三级数据,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