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7月5日—7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督导工作组第一组组长何祖华率农经科、社会事业科、农村环境监测科、安全管理科有关负责同志赴务川县、道真县、正安县开展工作督导。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务川县柏村镇、砚山镇、都濡街道、镇南镇、泥高镇,道真县旧城镇、桃源乡、忠信镇、洛龙镇,正安县新州镇、杨兴镇、碧峰镇、格林镇、乐俭镇,重点对当地党委、政府是否制定遏制新增工作举措、是否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是否按要求开展宣传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限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现场对省农房办下发的5宗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类疑似新增违法图斑进行了抽查核实。
督导组组长何祖华强调:一是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国家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点,将遏制新增违法行为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土地管理秩序成效的第一标准。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以“零容忍”态度将遏制新增违法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切实做到三天发现五天处置。二是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要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精准施策、分类处置,对属于新增的违法图斑,严格按照省级“月卫片”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该拆除复耕的坚决拆除复耕到位,并及时提供复垦验收意见和相关佐证资料。三是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农村宅基地部门联审机制,限时规范抓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保护耕地。要进一步作好政策解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高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省“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宣传到每家每户,每个村不少于五条固定式标语,坚持长期宣传、经常宣传、大力营造耕地保护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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