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等五厅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2〕58号)文件要求,遵义市扎实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截至2025年10月24日,遵义市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予以注销,自此以后,凡悬挂或使用“贵03”开头农业机械号牌的变型拖拉机均为无效牌或假牌、套牌车辆。
特此通告。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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