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及《遵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版)》(遵财采〔2023〕1号)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国有房产门面等资产无偿划转至遵义农联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遵义市全域农业生产服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转依据
(一)《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三)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笺(秘书五科收〔2024〕674号)及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审批意见。
二、划转资产概况
资产范围:划转资产共91项,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库、冷库、集体用地等类别,涉及面积56,858.035平方米,账面原值合计3,744.3804万元(详见《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划转资产清单》)。
资产权属:原产权单位为遵义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为遵义市财政局。
接收单位:遵义农联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遵义市全域农业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三、公示事项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共7天)。
公示渠道:遵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异议处理:对资产权属、划转程序等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材料(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乌江东路9号;联系人:唐言翔;联系电话:0851-27588011)。
四、划转后续管理
划转完成后,接收单位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登记、使用及处置。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损毁或隐匿划转资产,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划转资产交接清单.xlsx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