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财金〔2023〕68号)《贵州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黔财金〔2022〕3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遵义市15个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遴选,邀请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本次公开遴选。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
遵义市财政局、遵义市农业农村局、遵义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农业保险牵头部门。
二、遴选内容
遴选遵义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三、项目概况
本次遴选按照《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遵义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开遴选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财金债〔2023〕18号)之规定,采取县域分包的形式进行公开遴选(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适用于县域分包设置)。1个县(市、区)设为1个包,每个包承保机构家数详见附件1。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省级公司必须在贵州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名单内(详见附件5)。
2.在遴选地区有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的县级分支机构,持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在遵义本部设有专门的农业保险服务部门的机构,视同为在四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3.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具备专门农业保险部门和一定数量的专业农险人员,在遴选地区有覆盖县乡村的基层服务体系。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约定分险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7.对于《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8.不接受承保机构联合体参加遴选。
9.遵义市域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遴选项目。
10.驻遵承保机构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具备参加遴选的资格。
五、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遵义市财政局、遵义市农业农村局、遵义市林业局网站下载遴选文件(详见附件)。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17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参与遴选的申请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遴选县(市、区)财政局提交报名资料,由各县(市、区)财政局会同当地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报名资料或提交资料不齐的,视为放弃报名。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将初审通过名单和申报资料报至遵义市财政局,由遵义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复审,复审结果反馈至各县(市、区)财政局,由县(市、区)财政局于2023年11月10日前书面告知申请人。
3.申请人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才可以提交遴选响应文件参与遴选评审。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1日9点3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交旅投大厦一楼办公厅。
3.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盖章版,到期未全部递交的视为放弃。其中,电子版扫描件用U盘储存并单独密封。
八、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8985662313。
附件1:遵义市公开遴选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县域分包设置表.docx
附件6:遵义市公开遴选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评审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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