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遵义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的领导下,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领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认领工作,我局共认领标准化事项共29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权力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
二是梳理权力和责任责清单。遵义市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调整至同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行使之后,认真梳理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编制形成《遵义市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258项)》并在我局官网上对外公布。按照《贵州省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贵州省地方性、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求,我局共认领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9项,其中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1项。
三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承办的行政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证明材料“兽药技术人员证明”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按照要求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兽药技术人员证明)》、遵义市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和遵义市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并在局官网上公布《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告》。
四是梳理编制惠企政策。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惠企政策梳理工作,经梳理,我局惠企政策共4项,分别为:农机购置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认定和市级农业技术专家服务三农,4项惠企政策已经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对外公布。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行政处罚开展情况。2022年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农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破坏农资市场环境、坑农害农和危害妨碍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农业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累计立案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1157件,罚款15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98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74件、动物卫生监督67件、渔政502件、种子125件、农药164件、农机120件、兽药49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33件、肥料21件、农膜1件、农村宅基地1件,移送公安机关26件。市级共办理11件,其中种子1件、农药3件、兽药3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件、其他类3件,移送公安3件,罚款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情况。按照《2022年度市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5月份我局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了生猪屠宰活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按照《2022年度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2022年开展了“对农药的监督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兽药经营企业的检查”“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6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
三是行政许可开展情况。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共41件,准予许可38件,不予许可3件,针对不予许可案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合法性审查通过之后向申请人下达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90人(包括新蒲新区农业农村局12人),行政执法监督证2人。2022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13人,对退休和离职人员的执法证及时注销并收回证件。我局无工勤人员、合同工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2年对我局拟制定的《遵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送审稿)》和《关于开展“一市一示范”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对2021年8月印发的《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财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清理,无违反公平竞争相关内容。对2020年我局印发的9个政策性文件和由我局代拟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10个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均无违反公平竞争相关内容;对2021年印发的9个政策性文件和由我局代拟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5个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均无违反公平竞争相关内容;对2022年印发的15个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均无违反公平竞争相关内容。
四、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2月9日邀请法律顾问贵州君磊律师事务所律师到我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022年3月4日局党组会第8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十一个坚持”。2022年7月22日局党组第27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共同印发了《2022年遵义市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文件下发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5月16日邀请法律顾问贵州君磊律师事务所律师到我局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我局驻桐梓县官仓镇朱天村第一书记开展送“民法典进农村活动”下乡活动,在群众会上领学《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的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中国普法APP参与民法典知识竞答,参与民法典知识竞答人次共计约420人次。
三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1〕62号)的要求,我局结合遵义市实际,2022年3月2日联合遵义市司法局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遵义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各县按照要求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和培育工作。12月底全面完成了全市农业农村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全市共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112户。
虽然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全市农业企业较多,监管难度较大,在监管上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二是我局普法工作主要侧重于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普法,对农民群众的普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继续完善贵州省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我市农业企业纳入名单库管理,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次数。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对农业企业的普法宣传,引导农业企业合法经营;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普法力度,提升农业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按照要求,我局拟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均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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