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2022年11月,遵义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对全市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1216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测,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正安县谢相乾(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葱,经检测发现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播州区遵义绿动九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瓢儿菜,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
毒死蜱别名氯吡硫磷、氯蜱硫磷,白色结晶,具有轻微的硫醇味,非内吸性广谱杀虫、杀螨剂,在土地中挥发性较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2013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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