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0月,遵义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对全市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8461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测,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7批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仁怀市三合镇安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水晶葡萄,经检测发现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汇川区何光伍(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桐梓县贵州黔北富民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葡萄,经检测发现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遵义市赤水市农惠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乌骨鸡肉,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遵义市赤水市贵州省红枫湖畜禽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鲈鱼,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遵义市道真县牟兄弟果鸡农场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遵义市红花岗区祝远洪(养殖户)生产的草鱼、鲤鱼各1批次,经检测发现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遵义市汇川区贵州邀阅家禽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贵州省仁怀市回味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遵义市绥阳县韦明翠(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草莓,经检测发现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红花岗区祝明超(养殖户)生产的草鱼、鲤鱼各1批次,经检测发现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仁怀市桂花苑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鲤鱼,经检测发现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余庆县贵州龙源冷水渔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鲟鱼,经检测发现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仁怀市严三(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四季豆,经检测发现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道真县刚露养鱼场生产的1批次鲤鱼,经检测发现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桐梓县旭东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蓝莓,经检测发现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贵州省湄潭县芸香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茶,经检测发现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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