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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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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一是开展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对我局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形成《遵义市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37项)》,7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遵义市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遵府办发〔2021〕8号)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对外公布。二是开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要求,我局2021年8月取消了“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三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函〔2021〕143号),对我局2010年以来下放至县级和承接省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清理意见报至市司法局审核。

2.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完善贵州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多次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和完善。二是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按照要求将我局所有的行政许可办理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其中“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年审”委托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代办,变为“即办件”。三是全省通办开展情况。认领全省通办事项共2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奖励事项6项,其他权利事项5项,并完善办事地址和办理流程等个性化信息。四是开展政务服务“2+2”模式改革。积极参加讨论《遵义市推进市级政务服务“2+2”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对我局“2+2”一窗改革进驻事项进行确认,安排首席代表对“2+2”改革综合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领省市县三级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3.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遵府办函〔2021〕51号)要求,将“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兽药技术人员证明”纳入告知承诺制,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兽药技术人员证明)》、遵义市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和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布《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告》。

(二)加强市场监管

1.“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制定《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做工作做详细的规定。2021年7月13日印发《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我局及各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编制《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版)》和《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版)》。2021年完成了“对兽药经营企业的检查”、“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农药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本单位4项抽查事项,完成了“农业转基因标识检查”、“肥料登记管理检查”和“农作物种子监管”3项联合抽查事项,并已经将检查结果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对外公示。

2.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要求,我局认真清理2021年1月份以来印发的文件,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共8个,经认真核对8个文件的具体内容,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内容,并对8个文件补公平竞争审查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原遵义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12月11日印发的《遵义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的规定,该办法施行已经超过5年且相关内容已有上位法作出规定,我局决定自本2021年6月30日起废止。同时,对我局出台的《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财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程序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通过印发,并按要求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四)开展普法工作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3日,党组会专题学习《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内容。二是开展宪法专题讲座。为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我局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12月6日,邀请贵州君磊律师事务所李兴开律师到我局开展题为市农业农村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专题讲座,我局全体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讲座。三是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为了提高我市农民群众的宪法法律意识,12月1日,我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新蒲新区农业农村局到新蒲新区喇叭镇开展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发放《宪法》宣传手册、《民法典》宣传手册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读本共1000余册。

2.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按照《遵义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1〕8号)的要求,我局通过局党组会集中学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专题测试和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等方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3.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遵义市法宣办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1〕7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为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10月15日邀请贵州君磊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国彬律师到我局作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

(五)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换证工作

按照《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已经完成对我局71名行政执法人员和新蒲新区农业农村局1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2020年8月,我局聘请贵州君磊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2021年,委托法律顾问代理仁怀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陶鸿飞诉遵义市种植业服务中心合同纠纷两起案件。同时对我局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财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法律顾问对我局签订的55余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实施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开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按照《中共遵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开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法办通〔2020〕15号)的要求,对照《遵义市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措施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我局存在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按照要求开展整改工作,截止6月30日,所有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局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把握不准,有部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未按照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存在部分行政检查工作未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情况。我局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未实现农业企业全覆盖。

(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一事一议”形式针对特定经营者的合同、协议等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但目前我局部分科站对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仍然把握不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定义的学习,对规范性文件能作出明确的鉴定,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

(三)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均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四)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继续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对农业企业的普法宣传,引导农业企业合法经营。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普法力度,提升农业群众的法治意识。使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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