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兽药经营企业:
按照《遵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名录>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材料“兽药技术人员证明”已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各兽药经营企业向我局申请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时,对于申请材料“兽药技术人员证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替代提交证明材料,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兽药技术人员证明”相关材料。
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我局提交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
特此通告。
2021年8月5日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兽药技术人员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