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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1年遵义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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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市)农业农村局,新蒲新区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好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种业产权知识保护,强化执法办案,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有效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办法〔202136号)要求,开展为期3年的“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将《2021年遵义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姚梅;联系电话:18984254135;邮箱:825744208@qq.com)


2021年5月24日





2021年遵义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加强农业农村法制建设,根据《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通知》(黔农办发〔2021〕36号)要求,结合我市近期种业市场专项检查发现还存在散装种子销售、部分大豆种子未经审定销售、部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开展销售备案等实际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一)市级目标

组织对辖区内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种业监管工作现场指导、交叉互查,覆盖率不低于50%;开展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部、省级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处理,书面反馈率100%。

(二)县级目标

制定本辖区监管方案,对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良种繁育基地和种畜禽种质资源场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查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对部、省、市级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处理,书面反馈率100%。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提高对品种权保护认识,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传传,在纠纷调解、证据保全、责令停止侵权、依法处罚等方面担当作为,坚决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同时强化主要农作物试验及引种试验监管。

(二)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1.严格制种基地监管。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对本辖区内的种子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检查,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检查种子生产档案、种子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制种田隔离条件及田间去杂情况等,从源头上打击无证生产、侵权生产、生产假种子、抢购套牌等违法行为。对种子生产田隔离不符合要求,杂株率、散粉率较高的种子田责令整改,整改后经复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报废种子田,杜绝不合格的种子批应用到农业生产上。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非法转基因流出。

2.加强种子企业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对在本辖区内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承担2021年国家、省级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协助开展全覆盖检查。

3.加强市场检查。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对辖区内销售种子的相对集中农资市场和乡镇种子销售门店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各类举报案件、情况反映和种子纠纷事件认真对待,坚持有投诉必受理,有线索必追查,不推诿,不懈怠,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

4.开展种畜禽市场检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强化种畜禽市场监管,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应将许可信息录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行自查。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

(三)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1.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级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省级查办或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

2.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市通报、各地联查”。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3.强化种业执法能力。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5月30日前在本地官网公开。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全省双打考核”及种业延伸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种业监管执法情况将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的重要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在关键时间节点,将派出检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制种基地、企业、市场、种畜禽质量督导检查,同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压实监管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落细落小,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13日前报送工作动态信息1篇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一名县(市、区)信息工作联系人。及时开展工作总结,今年11月2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1个)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种子工作科)。


附件:1.贵州省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xlsx

        2.贵州省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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