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拟对2020年遵义市高质量高粱收购评级(种植主体)进行奖励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酒用高粱种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遵义市高质量高粱收购评级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遵义市高质量高粱收购评级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申报立项、日常跟踪、县级初评、市级验收等环节,经2020年第45次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对仁怀市堰头有机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0家高质量高粱收购评级(种植主体)进行奖励,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遵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科)或人教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种植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科):0851-27588116
人教科:0851-27588030
附件:2020年遵义市高质量高粱收购评级奖励(种植基地)评级结果
附件:遵义市高质量高粱收购评级奖励(种植基地)评级结果公示.xlsx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