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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业委员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143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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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园区管理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汇报一下我市农业园区建设现状: 

6月底,全市在建县级以上农业园区达155个,其中省级园区56个、市级园区9个、县级园区90个。共入驻企业达979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1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29个,家庭农场278个。元至6月,我市155个园区共完成投资93.5亿元,实现总产值133.9亿元,总销售收入117.4亿元(其中电商销售收入7.2亿元)。园区省级以上优质农产品品牌达234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125.8万亩、32.5万头、14.2万只、415万羽;从业农民达82.3万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达6.4万人。园区2016年脱贫人数达108767人,现有易地扶贫搬迁人数12114人。在155个农业园区中,主要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的园区有28个,一产二产融合发展的园区有15个,一产三产融合发展的园区有65个,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的园区有47个,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的园区有122个;在一产三产融合发展的园区中,与休闲旅游融合的有121个,与民族文化、体验农业、红色文化等融合的有59个,与体育运动融合的有31个,与科普教育基地融合的有48个;使用物联网管理的园区达52个,管理面积达17.4万亩、35.7万平方米,有电商348家。同时,全市先后启动了103个农旅一体化示范点的创建,到6月底,共累计完成投资177亿元,现有77个示范点初步建成,上半年,示范点旅游人数达370万人次,实现旅游产业10.5亿元。 

一、关于您提出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不利于工作开展的问题。在园区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各县(区、市)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不一致,导致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存在不统一的情况。遵义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正县级单位)。目前,全市有10县、区(市)设立了单独办公的农业园区管委会或园区办,其中:播州区、湄潭县农业园区管委会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凤冈县、余庆县、务川自治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赤水市、绥阳县农业园区管委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独立办公的仁怀市园区办为临时机构。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习水县、桐梓县成立了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牧(水利)局(正科级单位),南部新区还没有工作对接的机构。设立园区管委会的,工作上对接都比较顺畅。工作机构设在农牧(水利)局的,也有专门的股室和人员;仁怀市园区办为临时机构,工作人员为农牧、林业等部门人员抽借,人员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对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2、园区管理不系统、不规范的问题。为落实层层办园区的要求,2015年,我市就开始进行了市级农业园区的申报创建工作,对申报创建市级农业园区提出了如下条件:各县、区(市)在建的县级农业园区;园区初步完成规划编制;园区主导产业明显,种植业为主类园区核心区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核心区年综合产值2000万以上,畜牧渔业为主类园区核心区年综合产值3000万以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较好的农旅示范点;园区基础建设和设施配套较好;园区经营主体实力较强且规模企业不少于一家;新增园区核心区不属省级园区区域;园区打造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要求填报园区创建申报书,提供园区内主要经营主体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材料。对市级、县级农业园区和农旅示范点采取月调度进行日常管理,掌握园区建设进展情况。           

3、市县级未设立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元至6月,全市56个省级农业园区完成投资76.19亿元,其中:以县为主的各级财政投入10.23亿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投入7.28亿元,银行贷款投入3.97亿元,经营主体自筹投入(含招商引资)51.2亿元,其他投入3.51亿元,园区发展的投资主要来源于经营主体自筹投入,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每年省、市出台的工作方案中,都要求各县、区(市)财政纳入预算,支出农业园区建设。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对园区的投入力度和侧重点也不一样,的确影响了县级园区、乡级示范园创建的积极性。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 

1、切实加强园区工作的领导。机构设置,各县、区(市)根据自身的情况,需成立正科级农业园区管委会的,可由相关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副县级机构设置,需市委常委会通过,没有特殊情况,一般都难以达到。仁怀市属省直管,2016年4月,仁怀市编办将成立仁怀市农业园区管委会的报告上报省编办,省编办未批准,理由是省里没有文件明确一定要单独成立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理机构。市农委作为农业园区业务指导部门,主要领导多次指出,各县、区(市)农业园区管理机构,还是和农牧局整合或合署办公比较好,这可充分利用农牧局人财物等各方面的资源。 

2、出台市级园区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2015年初省委省政府又提出“农业园区能办多少办多少,不仅搞省级园区,也要发展市级县级园区,农业园区要形成星罗棋布、百花齐放的格局”。为此,市农委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市级农业园区的申报创建工作,有的市级园区成为省级园区后,市级园区为9个;目前,第二批市级农业园区的申报创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市级农业园区申报创建已有了初步的标准,今后,将根据市级园区的创建情况再进行完善。省级农业园区也未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省级农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月调度和年终绩效考核上。由于市级农业园区数量少,有的县、区(市)1个也没有,目前,日常管理还主要体现在月调度上,随着市级园区创建数量的增加,各县、区(市)都有市级农业园区时,再参照省级农业园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3、资金保障。2017年国家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导致减收较多,遵义市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农业园区专项资金由2014年的1600万元减至2017年的200万元;新蒲新区由2016年的6000万元减至2017年的175万元;桐梓县由2016年的252万元减至2017年的200万元;务川自治县由2016年的19.5万元减至2017年的0元。由于各县每年园区建设进度及县、区级投入侧重点不一致,县级财政预算投入并不统一。2017年,按照县级财政资金预算进行园区建设的金额来排序,依次为播州区(4.2亿元)、余庆县(7952万元)、绥阳县和仁怀市(6000万元)、凤冈县(2500万元)、道真自治县(2484万元)、汇川区(2000万元)、赤水市(1436万元)、湄潭县和习水县(1000万元)、桐梓县(200万元)、新蒲新区(175万元)、正安县(48万元)、红花岗区和务川自治县没有列入预算。在农业园区创建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地主要是财政投入和整合部门项目投入。近年省出台的全省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中,都要求有关部门的基础设施、美丽乡村、退耕还林、石漠化质量、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重点向农业园区倾斜,贫困县按照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统筹整合重组涉农专项资金,投入农业园区建设。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客观上也是整合了部门项目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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