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归顺镇乡农技队伍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其重要性以及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的程度不用言说。但是,随着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下降,农业生产在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中的份额降低,地方上“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根弦逐渐松弛,许多干部和农民在思想上产生了“种田不赚钱,加快建设工业园” 、“农业行业利润低、投资周期长”,“农业发展潜力不大、难以发家致富”的想法,自觉不自觉地把农业生产摆在了无足轻重的位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渐放松下来,逐渐从党政重点工作弱化为“可有可无”的工作,进而在体制设置、经费保障、工作安排等方面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
在镇乡级农技推广机构中,一是人、财、物由镇乡管理,由于镇乡人手偏少,工作量大,在安全、维稳工作 “一票否决”,工业、城建工作拉动财政的对比下,基层农业工作往往被置于从属地位。二是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难以获得,中级职称评定受职数限制,致使许多人员晋升无望,加上经费缺乏,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应有的福利待遇未落实到位。多种原因使农推队伍“死水一潭”,严重影响了基层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农技部门引不进人,留不住人,感到“心灰意冷”,认为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政治上无前途,经济上无钱图”,从而产生了责任意识淡化,工作积极性降低,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问题。因此,往往是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精通的农技人员处于“愿意被调走或借调”状态,甚至是在创造条件“被借调或调走”,造成实际在岗人员青黄不接。
针对您所提实际问题,我委前现任领导均高度重视。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上报我市近年来镇乡农技推广队伍现状及建议意见。2015年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函【2015】12号,明确要求基层政府要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二是积极争取解决基层职称评聘问题。按照黔党〔2012〕31号、遵党发〔2012〕23号文件关于“在乡镇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编制限制”的精神,解决技术人员聘任问题。2013年7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申报中高级认定专业技术职务。2015年,省人社厅和省农委《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服务基层农业科技人员首次职称专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502 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了服务基层农业科技人员首次职称专项申报评审推报工作。三是落实遵府办函【2015】12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以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根据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技推广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市政协在2016年组织调研食品安全问题,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源头,因此把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作为重要调研子课题开展调研,就此问题市政协专门提交市政府研究。五是省“三支一扶”政策力度加大,要求严格按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不允许外单位、上级部门借用。这些都是加强镇乡农技队伍管理的有力举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逐步解决您提出的所有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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