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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业委员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130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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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市农科院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作为市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科技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关键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对全市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科技措施的督促、落实和实施;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生产中的情况及问题,并提出建议;开展农业公共信息服务;承担农民的实用技术教育培训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新形势下的定位问题”, 履行的是公益性职能,是政府的参谋。 

二、中央、省、市、县、乡设置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部门,形成了上下联动有利于农业适用技术推广的普及应用,把科研成果及时的转化到生产中去,为农业生产更好的服务。尤其从解放初期至今,我市农业种植从解决粮食不足到自给自足到稳粮增收的供给侧结构调整方面,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部门承担了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职能,为遵义市农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如果把市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合并到农科院,市农委种植业口的农推、种子、土肥、植保、果蔬、能源、农经等单位将不存在,市农委种植业就不存在了,只管畜牧、乡企,这和2009年的大农业改革合并相矛盾。而且合并后,中间出现断层,在四级所有体制下,不利于农业工作的开展。 

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部门中的种子站承担了种子质量检验行政管理职能、土肥站承担了肥料登记管理行政管理职能、植保站承担了植物检疫行政管理职能,这与农业的技术性密不可分,这些单位与省、县、乡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对农业生产上的种子问题、肥料问题、植物检疫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置,如果合并,将出现断层,上下无法联系,不利于农业工作的开展。 

四、如若合并,人力资源上主要有三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职称存在不同,农业科研院所职称上属于农业科研系列,推广机构是农业推广系列;二是职务数量有限,合并后不好安置;三是机构重复设置导致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增加。如果处理不好这3 个问题,不但会加大科技经费的开支,还容易造成内部缺乏活力、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甚至优秀人才流失或难以吸收优秀人才。 

五、由于市级农业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不同,资金划拨没有达到整体规划,造成行业技术研发和推广经费投入不平衡,影响了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在农业的共性,制约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中应发挥的作用。每年省农委对农推站、土肥站、植保站、种子站投入的市级项目经费大约350万元,如整合后,市级推广结构如何运转将存问题。如要合并,就要从国家层面进行整合,比如中国农业科学院整合农业部,省农科院整合省农委。 

综上所述,市农委建议不整合市农科院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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