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晓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重视农民,特别市青年农民的培育工作,从2006年以来,市农委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立足产业”的原则,每年都要开展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为主、针对青年农民的各类种养业的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来,为适应新常态下的农业农村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民培训、特别是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国家农业部开始试点、推广和普及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其中“生产经营型” 就是专门针对以种养业为主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投资比例高,培养力度大。同时国家农业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实施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等项目,也是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民进行培养。现结合2016年我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情况谈谈我们的一些做法。
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和“立足产业、需求导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努力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努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讲诚信、守道德”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市农委的正确领导和各项目县的共同努力下,遵义市积极探索建立适合自己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养模式。
一、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位一体”模式整体推进
(一)是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进展顺利。2016年全市农民培育任务5486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830人、专业技能型2335人、社会服务型1235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949万元。截止到2016年7月底,全市已完成培训任务5113人,占总任务93.2%。完成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86人,占总任务数的100%。
(二)是县级扶持政策全面启动。全市11个省、部示范县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122项,其中,农村金融类11项、教育培训类26项、土地流转类15项、农业补贴类11项、借贷支持类13项、农业保险类11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1项、农村社会保障类12项、其他类12项;生产经营规模种植业面积14万亩,养殖业规模30万头(只)以上。
(三)是农民认定管理稳步推进。根据农业部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对其中的生产经营型农民进行认定工作,按照全国统一的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并按照统一标识办法“贵州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证书”。截止到7月底全市完成生产经营型农民资格认定448人,占计划任务1830人的24.5%。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搞好摸底调研
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围绕粮油、生态畜牧业、茶产业、果蔬、马铃薯、特色食粮、特色渔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创新培育模式、提升培育质量为导向,开展了职业农民培育需求调研,分析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和素质情况,结合目前农业从业人员现状,提出我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
(二)强化领导、确立目标、方案先导
按照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工作要求,我市及时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完善培训体系,结合农村劳动力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以往培训中存在问题,借鉴以前培训中积累的培训经验,确立目标培训要求,申报培训机构和培训需求计划书。项目县还制定《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和规定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帮扶指导、政策扶持、保障措施等内容,这为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构建了培训蓝图。
(三)精心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省农委有关精神,结合遵义实际,市农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并印发了《遵义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总体思路、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培训内容、培训措施、资金补助和工作要求等。各项目县分别制定了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2016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分二个层次推进,一是湄潭县,凤冈县、遵义县、习水县、道真县、务川县、红花岗区、绥阳县、正安县、赤水市和汇川区等11个县、区(市)严格按照“三位一体”培育模式进行;二是桐梓县、余庆县仍然按照以前“一般项目县”要求,仅开展“专业服务”和“专业技能”培训。
(四)实行“三位一体”的培育模式
着力围绕“立足产业、需求导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模式,各项目县相继出台或即将出台《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办法》。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动态管理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基本原则,项目县政府下委托书,委托农牧局或农广校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明确资格认定程序和办法。关于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我们在积极探索这项工作,按照职业资格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对符合职业农民标准的经考核合格者,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高、中、初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三、初步成效
(一)科技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通过培训,全市涌现出了一批热爱科技、示范作用的学员典型,在自己致富的同时,带动当地村民致富。赤水市长沙镇赤岩村围绕脱贫目标,选派邓克云等几位能人分别参加了乌骨鸡养殖、石斛栽培等专业培训。在这些学员的示范带动下,该村逐步发了展乌骨鸡养殖和石斛栽培为主的扶贫产业,已栽种石斛5000多亩,建成乌骨鸡养殖场15000㎡。长期镇共和村在王玉祥等十多位学员带动下,在扶贫项目支持下,成立了“果蔬发展专业合作社”,流转40多亩土地栽种蔬菜,聘请种植专家长驻,从规划、生产、销售等方面规范地做好产业发展。
(二)拓宽了农民就业门路,增加了收入。将培训工作与推进产业发展结合,向重点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倾斜,向产业集中度高、农民需求强烈的园区、基地、专业合作组织集中,不断提高妇女参训比例,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余庆县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示范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使职业农民掌握桃李苹果的栽培、病虫防治、整形修枝、分级包装、贮藏保鲜、作物生长特性、需肥规律、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技术知识,服务产业发展;掌握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的法律法规等知识,树立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理念,培养了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合格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培训理论联系实际,深受农民欢迎。在培训过程中采取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手把手的教农民,以“流动课堂”和“田间课堂”的形式对学员进行帮扶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解决农民在生产实践中的问题,得到农民的一致好评。
(四)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了学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就业技能,很多学员达到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水平,有的达到了中级水平,实现了就地转移,有的农民已将种植业和养殖业作为创业方向,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改善了生态和生活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下步建议及工作打算
(一)创新培训模式,注重培训实效。大力提倡以学员为主体,鼓励学员主动参与,教师与学员进行双向互动的互动式教学方法,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效率、增强培训效果,要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利用龙头企业,搞“带动”式培训;运用“基地”的力量,开展“基地”式培训。还可以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选出部分典型进行“引导”式培训,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标准化养殖小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实训作用。
(二)整合培训资源,建立长效机制。农二代培训主体的建立和创新是达到培训目标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应理顺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制定、总体协调、资金筹措、监督检查等工作。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乡镇的配合下,充分利用其师资、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培训主阵地作用,整合农村各类教育机构,充分发挥现有的教学资源,推动农村劳动力的可持续发展。
(三) 加强搞好认定管理。一是认真搞好资格认定工作。对持有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并符合职业农民标准的,经考核合格者,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高、中、初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并将认定的职业农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认定后的职业农民要加强管理和知识更新。二是坚持动态管理。职业农民资格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实行资格一年一认定、二年一复审制度,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证书。三是注重档案管理。职业农民档案要及时记录跟踪培养全过程及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各地要参照学历教育,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做到“一班一案”。
(四)扎实推进帮扶指导。一是建立指导员制度。依托各级职业农民指导教师库进行帮扶指导,组建指导教师团队,促进专家和职业农民结对子,建立“一对一”定期上门指导,帮助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中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派驻工作制度。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农业技术干部派驻制度。三是开展帮扶重点。按照不同类型职业农民特征,有重点的开展指导。
(五) 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项目县要积极配套创设相关政策,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政策体系,对认定后职业农民予以扶持。将国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研究制定本地、本县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相关政策,形成培育职业农民的政策合力,促进职业农民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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