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遵义市委、农工党遵义市委:
贵委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委员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提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截止2017年5月,我市已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826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4个,省级示范社24个,市级示范社183个。部分合作社获得了农业部、省的项目和专项资金扶持,今年市农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共计45人到云南参加合作社培育培训。市级示范社的发展已列入十三五规划,每年培育100个市级标准示范社,此项工作已列入对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委《遵义市创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3〕50号)明确建立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已进入重规范快速发展期。
虽然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已进入重规范快速发展期,但目前仍存在大多农民合作社机制不完善、人才缺乏、融资困难等诸多问题。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
一、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合作社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帮助农民认识合作社、加入合作社、办好合作社,帮助合作社带头人和成员了解国家对合作社的关心和支持,鼓励和引导合作社用足用好各种扶持政策。
二、加强培训。联合多部门,以多种形式对合作社管理人才、业务辅导员和有关领导进行系统培训。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队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管理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能力,使其逐步成为合作社建设发展的行家里手。
三、进一步指导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进一部指导合作社完善《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搞好财务管理,规范其内部管理。
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我们将进一步调研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情况,科学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出台相关政策,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五、充分发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委《遵义市创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3〕50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职责:“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制定创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管理办法并组织评定监测;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其他重要问题。”,在发展示范社方面,联席会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其他职责方面发挥作用还不明显。下一步将协调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定期研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关心合作社发展,支持合作社发展,引导合作社发展,服务合作社发展,为合作社提供有利发展的政策和资金环境。
六、继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示范社建设。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市的标准建设一批标准示范社,并努力帮助合作社争取农业部、省、市扶持资金和项目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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