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建议》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涉农资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领导高度重视,我们将认真对待,在有关部门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涉农资金监管制度。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涉农项目资金要本着“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明确涉农资金项目和资金用途范围、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相关要求,把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将涉农补助项目资格审核结果和符合补助资格条件的补助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直接监督。
二、关于项目管理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组织项目申报,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随意争取资金的行为,规范项目立项行为,加强项目审查力度、提高立项环节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
三、对项目实现全程监管,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项目进度、实施内容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期中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同时,严格决算审核和项目验收,对财务资粮不健全、报账手续不规范、项目建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
四、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规定要求和内容实施项目、未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核算和管理的支农项目,可采取停止拨款、追回支农资金、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1、根据您提的以上四点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规范和完善:
进一步规范项目的设立、申报、评审、使用、检查、验收、监督和绩效评价。
2、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归口管理、资金整合、绩效导向的原则。项目资金分配包括政策依据、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效益目标等;应明确支持方式、支持方向、支持对象、支持环节和支持时限等因素。
(1)支持方式:指直接补助、先建后补、政府补贴、风险补偿、担保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方式。
(2)支持方向:指项目建设服务于农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即为农(牧)业生产、农(畜)产品加工与销售、休闲服务农业中的农业产业发展、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技推广及产业体系建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疫病防控、农业和农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农村改革、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方向。
(3)支持对象:指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村,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涉农经营主体及其他经济组织。
(4)支持环节:指在基础设施建设、农资补助、良种补贴、疫病防控、生产设备购置、市场营销平台搭建、品牌创建、质量安全、宣传推介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具体环节和支出内容。
(5)支持时限:指项目建设的起始时间。
3、项目类的申报指南、补贴类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等扩大公示方式及渠道。
4、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向所在地县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市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后统一行文或通过项目库平台报送至省农委。申报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政策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
5、项目评审采取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的方式。
6、项目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全程监管。
7、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申报的原则,制定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实行验收组长负责制。
8、对违反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造成项目资金损失等违纪、违规情况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