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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对市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713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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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胜、任明强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农业种植业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种植业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全市实施的种植业类项目主要有:农业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农业部“耕地保护与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特色优质粮食专项项目”“马铃薯专项项目”等;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农业部及省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环节等批复原则上由农业部或省农委统一批复。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种植业项目补助经费少、建设内容多、完成指标高已然成为共性问题。如:农业部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片补助,水稻、玉米每亩补助26元,薯类每亩补助27元,油料、特色杂粮和小麦每亩补助21元,其它种植业类项目补助标准均在20—37元/亩,仅靠项目资金基本不可能完成项目批复相关指标,尤其是完成相关面积指标。 

三、今后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正如二位所说,种植业项目财政投入偏低,基地建设面积较大,亩均财政投入较少,在成本“地板”式抬高的情况下,推广示范效果有待考究;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将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一是及时将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主管部门,以期引起省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重视,通过其合理测算项目投入,科学批复项目实施内容,提高核心示范区补助标准,持续扩大其推广示范效果。目前,省级特色粮食专项项目已经采取“自主选择、填平补齐”原则进行,较之前全物化补助方式又迈出一大步。 

二是持续呼吁并争取市、县两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部、省种植业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的引导资金,大多需要地方财政匹配相应项目经费,但受全市各地财力较弱影响,大多项目基本无配套资金投入,为此,我们将积极呼吁,争取市级产业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等。 

   三是持续加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统筹使用、各级其功”的原则,结合全面推进“三变”改革,进一步整合产业发展资金,用足用活用好有限财政资金资源,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发展。 

总之,您们提出的种植业类项目亩均补助少,主管部门批复要结合实际、减少项目实施面积、提高补助标准、增加项目种植效益的建议非常结合实际,我们将在今后的市级种植业项目设计中予以采纳。同时,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业种植业项目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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