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农提复字〔2016〕9号 签发人:张杰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第4517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民革遵义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问题
我市近年来对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问题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一是积极发挥媒体的宣教作用。从2013开始,我市就与遵义电视台、遵义日报等驻遵主要宣传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大力宣传农村环保工作情况及环保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充分利用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12•4”法律宣传日等环保宣传窗口,积极组织市、县两级环保成员单位在民众出行较多的主要街道、广场以及农村赶场天对群众开展群众体验、法律宣传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三是坚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为契机,积极开展农村环保知识进进农村、进学校等“十进”活动。同时,我市农业部门还利用每年的科技下乡、精准扶贫到户、“三农”专家科普助农以及举办“农民夜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来到农民家中,面对面向农民发放农村环境保护知识读本和各种农业科普画册,向农民宣讲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知识,引导农民走低碳、环保、生态的农业发展道路。向农民宣传农业环保法律、法规等知识,使农民真正认识到农村环保与大家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
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自觉参与环保的能动性不断强化,可从三个方面体现:一是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低毒低残农药和农家肥的自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二是在区域环境不断改善的今天,信访投诉反而不断增加;三是人民群众谈话中环保的话题多了、绿色出行的人多了。
下一步,我市将在坚持以上有效方法和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部门联动,在加强对农村环保知识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方面狠下功夫,真正让环保知识家喻户晓、环保行动人人参与。
二、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近年来已经越来越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以来,针对全市面临的农村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市政府实施了农村环境改善工程。2015年,结合中央、省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在2015年和2016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业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到各县、区(市)。《方案》、《意见》分别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资金保障、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县市狠抓落实、强化执行,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我们实行两条腿走路,分别从全市大环保渠道和农业农村环境建设渠道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几年下来狠抓落实、久久为功,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大环保层面。一方面,我市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二五”期间累计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约1亿元,在全市25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验收项目40个,在建设项目211个。2016年,红花岗区等12个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实施方案已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播州区、湄潭县去年已获得支持、仁怀市省直管)。另一方面,通过生态创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该创建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为基础,“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作为重要指标之一,要达到指标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和垃圾转运设施)建设,也就是说没有环保基础设施就创不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为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提供了很好的契机。第三,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大家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认识,2015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先后分两批组织县级环保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乡镇负责人赴江苏和云南学习考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尤其是学习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经验,大家感受很深、受益匪浅。我市拟在偏远的个别乡镇开展热解处理生活垃圾技术试点。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的改善,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比如习水县大坡乡项目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汇川区高坪镇仁江村项目,既改善了当地的环境,又为改善中桥水库水质作出了贡献。
二是农业部门农村环境建设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从2014年开始,我市按照“全市统筹、全面试点、部门联动、资源整合、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工作重点,以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涉农6指标”(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化肥、农药使用管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农膜回收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村级集中供气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为主要建设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加强了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来,我市共整合中央和省、市各类涉农财政资金超过11.78亿元,带动社会投入57.67亿元,建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1026个、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3个。全市涌现了播州区三岔镇柏香台、红花岗区深溪镇高坊村、湄潭县鱼泉镇新石村、凤冈县进化镇临江村等为代表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新农村环境综合示范点。我市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较好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方面,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和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我市自2001年开始发展农村户用沼气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49.2万余户、建成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36个,总投资7.79亿元,总池容量超过674.7万立米,正常运转年可以节约薪柴消耗折合标煤90万吨, 相当于封育427万亩薪炭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0万吨,同时能形成日处理超过4500吨的人畜禽粪便能力。农村清洁工程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村为单元,通过建设家园清洁设施、田园清洁设施和村公共等设施,推进农村“三废”(人禽粪便、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向“三料”(肥料、燃料、饲料)资源转化,以“三节”(节水、节能、节肥)促“三净”(净化田园、净化家园、净化水源)。通过集成配套推广节水、节肥、节(农)药等实用技术和工程措施,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和清洁家园,实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清洁工程示范点93个,总投资1680万元。另一方面,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打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念好“山字经”,走生态高效农业发展之路。充分发挥我市优势,大力发展茶、蔬菜、辣椒、干鲜果、中药材等特色种植,面积分别达到200万亩、270万亩、200万亩、152万亩、176万亩;大力发展生态畜牧渔业,产值达157亿元。大力推广生态低碳循环农业,试点面积超过300万亩。二是大力推进养殖场污染减排治理工程,不断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推进生猪、牛羊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加快实施可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实施雨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将达到80%以上。三是认真打好农业面源“一控两减三基本” 攻坚战(即大力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农药和化肥施用量以及实现畜禽粪便、秸秆和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通过大力发展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坚持农业园区化,推进种养殖业标准化建设、“三品一标”认证、农作物病虫害减量控害和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技术运用面。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面源污染防控攻坚战取得初步胜利。到2020年,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将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业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农业生态文明程度将明显提高。第四是强化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始终坚持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作为推进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为重要载体,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抓手,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生态美化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间,全市整合各级创建经费达到28.43亿元,带动完成投资159.83亿元,新增省、市、县三级创建示范点超过600个,按3A 、4A级旅游景区标准打造的升级示范点达60个,余庆、湄潭新农村建设实现整县推进。2015年建成通组公路1510公里,通村油路1569公里,建成水利“五小”工程8743处,改造农村危房4.08万户,完成“三改”及庭院硬化4.5万户,改造35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380公里,实现移动4G信号乡镇全覆盖。实施骨干水源工程34个,解决了80.8万人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新增供水能力2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8万亩。建成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3个。通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6+1”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进一步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文明风尚得到了明显提升。
当然,我市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全市有15个县、区(市)234个乡(镇),1797个村。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目前仍只能保证试点投入。但需要建设的点很多,资金投入量大,市、县两财政投入能力弱,投入能力与需求的矛盾非常突出;二是项目建设后的正常运行问题。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现象,致使部分项目未能充分发挥应有功效。三是整县推进每年获得的县少,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全市农村环境问题。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加强部门协调、最大限度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同时积极对接省级部门,争取得到最大项目资金支持;继续抓好在建项目的调度检查工作和建成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发挥最大功效。
三、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问题
我市对城乡饮用水源保护的力度近年来逐步加大,结合近年来全市开展的“创模”及“巩卫”工作,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不断加强硬件和软件投入,用于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在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及市城管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在污水处理方面,通过建设乡镇污水厂提升乡村污水处理能力。截止2016年5月底,我市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93座(红花岗3座、汇川区1座、新蒲新区2座、遵义县14座、绥阳县5座、正安县2座、道真县2座、湄潭县1座、凤冈县1座、余庆县2座、务川县2座、仁怀市19座、习水14座、赤水市13座、桐梓县12座),处理规模11.17万吨/日。在建乡镇污水处理厂25座(余庆县1座、道真县2座、习水县9座、赤水市3座、绥阳县2座、凤冈县2座、红花岗区1座、汇川区4座、遵义县1座),处理规模2.49万吨/日。2016年底,可实现赤水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2017年可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并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使乡镇污水处理厂发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环境质量的积极作用。二是集镇供水站(点)实现了所有县、区(市)全覆盖。我市目前已建成集镇供水站(点)193座,其中红花岗区7座、汇川区9座、新蒲新区2座、遵义县26座、湄潭县13座、桐梓县21座、绥阳县14座、习水县20座、正安县18座、余庆县10座、务川县14座、凤冈县12座、道真县13座、赤水市14座。设计供水能力161.77万吨/日,配套管网长度4625.3千米。针对部分已不能满足居民用水的供水站(点)我们将进行升级扩建,针对部分老、旧供水站(点)进行厂区及管网升级改造,确保集镇居民用水安全稳定。三是强化生活垃圾处置收集设施建设及收运设施。目前,全市已建成15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其中:中心城区填埋场一期、赤水市填埋场已封场),正在使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3座,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赤水市),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2座(中心城区北部海螺、习水县水泥窑项目),合计现有处理能力3605吨/日。我市三年前已启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现已建成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53座,合计转运能力3561吨/日 。仁怀市、道真县、务川自治县、余庆县、桐梓县、湄潭县等县(市)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正在积极的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预计今年将全部动工;习水县、正安县、绥阳县等三县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正在建设当中。建成之后我市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将得到很大提高。
在软件方面:在去年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今年年初以来已经先后三次召集市直相关部门及中心城区所涉县、区召开了《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编制工作座谈会,目前《条例》初稿已经成型,预计今年能通过并颁布实施。这将从法律层面保障我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的安全。与此同时,市农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市政府工作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分别制定了《遵义市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遵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遵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等文件并认真加强实施。为切实发挥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更好发挥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市水务局目前正在和市发改、物价等部门沟通协协调,即将筹备起草市级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指导意见,按“谁排污、谁治理”及“有偿、合理”的原则依法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促进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2016年5月7日,市城管局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对四川省、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将学习考察情况专题上报了市人民政府,下一步,我市将建立“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置、县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四、关于强化执法能力的问题
我市坚持以开展环保“六个一律”(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及未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建、停产。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一律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排污单位严重违法导致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造成严重后果且社会影响恶劣,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涉及国有企业的,同时追究国有企业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污染饮用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私设暗管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进入环保黑名单,记入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其进行失信惩戒。)专项行动和打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等重点的环保风暴行动为契机,着力查处和打击企业尤其是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1-5月,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177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202家次,下达执法文书232份,立案查处73家,拟处罚金额355.7万元,停产限产7家,查封扣押3家,关停取缔5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起4人。可以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市环保行政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在不断加大,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用好用活新环保法这把利剑,切实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动,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关于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创模”为契机,扎实推进市县各级环保能力建设,环保机构与各项能力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强化环境监管奠定了坚定的基础。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市环保局现有内设科室7个,下辖红花岗区分局、汇川区分局、新蒲新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红花岗区环境监察大队、汇川区监察大队、新蒲新区监察大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红花岗区环境监测站、汇川区环境监测站、市环境宣教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市污防中心、市尾管中心,现有编制225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7人、参公编制75人、事业编制123人,现实有188人,其中公务员27人、参公57人、事业104人。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编制数从2010年的585人,增加到目前的753人,共增加168人;全市环保系统实有人数从2010年的 495人,共增加到目前的642人,增加147人。二是强化环保投入。2011年以来,市环境监察支队装备建设累计投入496万元,装备便携式现场执法装备一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先后利用国家减排专项和省环保能力建设资金1743.84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配置相关设备仪器及应急监测车辆。遵义市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累计投入350万元配置相关设备仪器。
以上为我市近年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农业农村资源利用工作的一些基本做法。下一步,我们将对贵委的建议进行再细化、再梳理、再分解。我们将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工作力度,使我市的农业农村资源得到进一步的综合利用。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真正在全市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农业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贵委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农业农村环境建设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农村环境持续向好。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6年8月9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庆;联系电话:2313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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