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农提复字〔2016〕7号 签发人:陈国桥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第4514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民建遵义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精准扶贫应提升农民素质》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民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民素质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委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持续巩固“减贫摘帽”成果,切实抓好产业发展、农民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做到精准培训、精准脱贫。当前,我市的农民培训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国家农业部开始试点、推广和普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其中“生产经营型”就是专门针对以种养业为主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投资比例高,培养力度大。同时国家农业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等项目重点也是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民进行的种养殖业培养。
2015年我市农民培训工作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八大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以及农业产业扶贫情况,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完成好。截止到2016年6月12日,全市完成培训任务共计5309人,占总任务98.61%,其中:生产经营型2130人,占任务96.3%,专业技能型2011人,占任务100.6%,社会服务型1190人,占总任务100.3%;完成现代青年农场主第一年培养任务48人,占计划的94.1%。二是农民认定工作起步好,截止到目前,全市完成生产经营型农民资格认定466人,占30%。三是县级扶持政策全面启动。全市11个省、部示范县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122项。四是生产经营型培育产业覆盖种植业面积7万亩,养殖业规模60万头(只)以上。通过农民培训大大提高了我市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农业科技知识,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进城务工农民分布分散,集中培训难。随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大量的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由于这类人员大部分文化素质不高,工作技能不强,加之盲目流动,而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量小于农村劳务输出量,许多务工人员只好闲散于城镇的各个角落,这为大规模开展农民培训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农民参训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思想较为现实,即使采取了完全免费的培训方式,也有的农户认为是“要他学”,没能完全激发起他们本身的求知欲望,甚至有少数学员抱着敷衍的态度参训,接受及消化的知识较少,个别学员没达到培训预期效果。
(三)培训内容结构不合理。各级机构开展的农民培训多是传统的种植、养殖科技培训,而针对性进行系统职业技术培训的很少,农民希望培训的专业技能,例如:车床、模具、电脑、等,却寥寥无几。根据调查显示,有80%的农民认为自己需要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有70.5%的农民认为自己需要接触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而仅有18.6%的农民选择传统种植、养殖培训。由此可见,农民的培训需求与我们所提供的培训存在巨大的差异,由于职业技能和技术知识相对缺乏,培训的就业率就会受到不小的影响。
(四)部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民素质提高的培训重视不够。尚未真正将农民科技培训提升到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战略地位。在抓农业、农村工作中,把农民科技培训和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当轻任务来抓,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在农村、农业政策导向中,重农业生产,轻农民文化素质提高,重农村物质文明建设,轻精神文明提升。认识不到位成为制约农民科技培训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创新培训模式,注重培训实效。大力提倡以学员为主体,鼓励学员主动参与,教师与学员进行双向互动的互动式教学方法,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效率、增强培训效果,要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利用龙头企业,搞“带动”式培训;运用“基地”的力量,开展“基地”式培训。还可以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选出部分典型进行“引导”式培训,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标准化养殖小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实训作用。
(二)改革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首先,要紧密围绕贵州农业结构调整,加重高效、特色种植技术的比重,逐步实“一村一品”的种养结构。其次分类指导。对现代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从业人员,如农机手、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开展从业技能、法律法规及农业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通过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生产技术及有关农业政策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务农技能。
(三)整合培训资源,建立长效机制。农民素质培训主体的建立和创新是达到培训目标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应理顺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做好政策制定、总体协调、资金筹措、监督检查等工作。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乡镇的配合下,充分利用其师资、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培训主阵地作用,整合农村各类教育机构,充分发挥现有的教学资源,推动农村劳动力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指导制度,推进帮扶指导。一是建立指导员制度。依托各级职业农民指导教师库进行帮扶指导,组建指导教师团队,促进专家和职业农民结对子,建立“一对一”定期上门指导,帮助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中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派驻工作制度。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农业技术干部派驻制度。三是开展帮扶重点。按照不同类型职业农民特征,有重点的开展指导。
(五)设定准入门槛,突出职业性。首先,在对象选择上,必须强调最基本的资质。包括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必要时进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核,层层把关。其次,在强化职业性方面,延长培训链条。单次培训至少要半年或者一个种养殖周期,避免短期培训走过场现象。另外,在培训方式上,应强调理论培训与实践示范相结合,侧重田间实作、技术传授,突出农民从业的专业性和职业性。
(六)灵活设置专业,完善政策扶持。一是各项目县可根据当年农民培训实施的情况以及农民素质情况,只安排培训总任务,各地根据实际结合产业发展及地理优势合理安排培训专业。二是项目县要积极配套创设相关政策,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政策体系,对认定后职业农民予以扶持。将国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研究制定本地、本县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相关政策,形成培育职业农民的政策合力,促进农民素质不断提高。
2016年8月9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海燕;联系电话:2313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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