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农提复字〔2016〕5号 签发人:史忠辉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第4509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云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委作为食品安全源头——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监管部门,深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由于我市农业生产规模、集约化水平不高,千家万户的农产品生产给监管带来巨大工作量,加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监管、检测机构成立时间不长,离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加强改进,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关于“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加快监管体系、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检测能力”的建议
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县乡两级特别是乡镇农技人员编制减少量大,在编不在岗的情况更加普遍,造成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我们向市委政府专门汇报、组织调研并向市委政府呈报了调研报告,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市委政府会出台政策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我们只能从解决基层农技人员职称、待遇,不从事农技工作就不享受待遇,加大基层农技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两个方面稳定现有农技队伍,提高基层农技队伍业务能力弥补数量不不足。
我们加大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测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培训,与工会联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技能比武等方式提升他们的工作激情和业务水平,仅2014-2015年就培训人均3次,近700人次,组织技能比武2次。至2015年底,除道真县外,11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完成并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业部行业考核。
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持续加强检测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从2015年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了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2016年纳入地方领导工作业绩考核内容,把保障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必要经费,检测体系建设,特别是农产品的抽检经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群众满不满意作为监管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县乡两级政府会在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好农产品抽检经费。遵义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由于政府规划不断更改,建设任务一直不能完成,现检测大楼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全面完成建设。
我市将逐步增大对蔬菜农残的定量检测,对畜禽产品的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磺胺二甲嘧啶、乙烯雌酚等项目和水产品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抗生素和违禁药品等项目检测,启动开展重金属检测,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质检能力和水平,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二、关于“加大基地建设和农资市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把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关”的建议
我市今年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月月宣传”活动,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做到生产基地有标语,业务部门有宣传栏,电视媒体有声影,同时加大检测力度,实施检打联动,对不合格农产品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努力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动;加大“三园两场”标准化建设力度,到2020年达到1710个,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做好畜禽、蔬菜、水产等农产品的基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开展农资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违禁农、兽药在市场上销售,同时加大地下非法销售农资打击力度,防止违禁农、兽药从地下渠道流入生产环节;强化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建档工作,加大农资出售台账和产品使用的监督,逐步建立农资经营、农产品生产销售数据库,实现农产品质量可控性和追溯性,千方百计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015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03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987人次,查处问题119起,涉及资金16.52万元,责令整改96起,取缔无证照企业76家,媒体宣传88次,发放宣传材料23380份,指导培训456场次,指导培训6908人次;共立案139件,办结134件,涉及金额21.4万元,捣毁窝点4个。
三、关于“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奖惩制度”的建议
从2015年开始,我市各县、区(市)已逐渐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事宜还在争取中。我市2010年建立有明确奖励金额的举报奖励制度,并在电视、报纸上公布,以调动市民监督举报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屡犯不改者重罚并吊销相关资格,纳入不得再从事原行业黑名单,同时加大农产品速测频次,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配合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搞好市场准入,建立质量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机制。重点加大对出现在市场销售私屠滥宰和病害猪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刑事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有效控制私屠滥宰。
四、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的建议
去年市政府拨款300万元推进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认证工作,鼓励扶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营企业等单位进行包装、标识上市,并建立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现已建成68个产品的质量追溯系统,重塑消费者信心。关于禁止无包装和标识的“裸菜”、“裸果”在市场上销售的问题,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实施难度大,眼下不宜开展此项工作。农业、商务、市场监管部门正协商质量认证农产品优先市场准入,鼓励扶持质量保证的品牌企业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专销区,逐步理顺安全农产品销售模式,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再次感谢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鼓励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工作,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6年8月9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徐万进;联系电话:231396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