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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市农提复字〔2016〕3号(第4507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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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市农提复字〔2016〕3号            签发人:张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4507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遵义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治理遵义农村环境污染》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第一条种植业中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引起的污染 

  我委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同时,也在探索规模农业生态建设,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加快高效节约机械的推广应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并倡导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推广先进的耕作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项目,加大了农地膜的回收力度,并于2015年12月25日会同财政部门共同下达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市级补助资金300万元,作为农地膜回收利用试点项目经费在务川、正安、凤冈等6县进行推行。 

  二、第二条养殖业粪便污水引发的污染 

  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合理选址,积极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发展。集中建设集畜禽饲养、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有机肥综合利用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养殖场,提高畜禽养殖规模,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农村经济增长和废物综合利用双赢的目标。对规模小的养殖场,采用沼气转化的方式处理污水和畜禽粪便;对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实行干湿分离的办法,把畜禽粪便加工成有机肥,尿液沼化治理后还田,把污染源变成肥料,同时继续推行多施有机肥少施化肥的方法,切实改善土壤环境。划定禁养区和非禁养区,扶持规模养殖场,控制小型养殖场,走农业加工业、种植加养殖的循环经济之路,切实保护水源不受污染,有效地保障农产品食品的安全。 

  三、第三条城市垃圾三废向农村转移引发的污染 

  以创建省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点为契机,通过文明办、环保局、城管局等多家单位配合,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通过市城管局获悉,目前全市共计建设完成15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其中:中心城区填埋场一期、赤水市填埋场已封场),正在使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3座,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赤水市),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2座(中心城区北部海螺、习水县水泥窑项目),合计现有处理能力3605吨/日。 

  四、第四条农村生活方式改变导致农村污染问题加重 

  目前由市城管局编制完成《遵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审定批复后,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开展工作实施。2016年5月7日,已完成对四川省、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察,并专题上报市人民政府,拟建立“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置、县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下一步将开展试点工作并向全市逐步推广。着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加强城市垃圾废弃物的管控,加大对转移垃圾废弃物巡视力度,确保农村环境不受二次重度污染,促进农村环境污染得到及时治理。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有效地利用农民技能夜校,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培训方式,大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已动手清洁家园,自我教育摒弃陋习。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点为抓手,大力实施“村村绿”和绿色家园建设活动,引导群众在家前屋后见缝插绿和种植花草,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和文明卫生素质。 

  (二)动员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的环境卫生治理,积极探索垃圾处理物业化管理,推进人员管理社区化,持续做好村庄治理项目申报,推进村庄建设。积极为农村垃圾处理找出路。以镇为单位进行垃圾处理,推行分类垃圾收集和处理,探索财政补助、市场化运作、村民自建自管的治理方式,尝试实行村民门前“三包”、村干部分片包干制度,强化日常考核监督。对农村污水处理问题,将大力推广运用生态湿地、太阳能做动力生态处理,阿科蔓生态处理工艺(水体净化)慎用污水处理厂;同时利用海绵城市的理念做好雨水的排水规划和利用工作。 

  (三)通过各县、区(市)号召各乡镇广大群众积极做好夏收两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在此基础上,鼓励广大农民购置机械,着力推进机械化秸秆还田,积极做好秸秆回收综合性工作,大力推广应用秸秆制粒、秸秆饲料、秸秆沼气、秸秆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提高,达到资源的循环再生利用的目的。 

  (四)全市相继启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现已建成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53座,合计转运能力3561吨/日。仁怀市、道真县、务川自治县、余庆县、桐梓县、湄潭县等县(市)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正在积极的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预计今年将全部动工;习水县、正安县、绥阳县等三县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正在建设当中。建成之后我市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将得到很大提高。 

  (五)继续完善农地膜的回收利用,加快废旧地膜回收资源化利用的网络建设,在地膜使用集中区域扶持建设废旧地膜回收资源化利用网点(企业),实现标准农膜使用补贴政策、废旧地膜回收资源化利用网点(企业)全覆盖。加大推广新技术,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的主体地位。 

    

  附件:1.市城管局对《关于进一步治理遵义农村环污染的建议》的回复 

  2.市环境保护局对《关于进一步治理遵义农村环污染的建议》的回复 

    

    

    

  2016年8月9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娄方伟;联系电话:23139622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印发 

  共印 5     

  附件1 

  市城管局对《关于进一步 

  治理遵义农村环污染的建议》的回复 

    

  市农委: 

  根据农工党遵义市委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市生活垃圾处置收集设施建设情况 

  (一)处置设施。目前,全市共计建设完成15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其中:中心城区填埋场一期、赤水市填埋场已封场),正在使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3座,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赤水市),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2座(中心城区北部海螺、习水县水泥窑项目),合计现有处理能力3605吨/日。 

  (二)收运设施。全市相继启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现已建成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53座,合计转运能力3561吨/日 。仁怀市、道真县、务川自治县、余庆县、桐梓县、湄潭县等县(市)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正在积极的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预计今年将全部动工;习水县、正安县、绥阳县等三县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正在建设当中。建成之后我市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将得到很大提高。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一)方案编制。目前我局已编制完成《遵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待市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后,将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开展工作。 

  (二)试点推广。2016年5月7日,我局已完成对四川省、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察,并专题上报市人民政府,拟建立“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置、县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下一步将开展试点工作并向全市逐步推广。 

    

    

    

  (联系人:毛德超 电话:28223784) 

    

    

    

    

    

    

    

    

    

    

  附件2 

  市环境保护局对《关于进一步 

  治理遵义农村环污染的建议》的回复 

    

  市农委: 

  农工党遵义市委《关于进一步治理遵义农村环境污染的建议》收悉。作为此提案的协办单位,下面就涉及我局业务职能的对策回复如下: 

  我局坚持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在宣传上着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一方面,与遵义电视台、遵义日报等驻遵主要宣传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大力宣传环保工作情况和环保相关业务知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每年的“六”世界环境日、“124”法律宣传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市民体验、法律宣传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第三,坚持以“创模”、“创生”为契机,积极开展环保知识进工厂、进农村、进学校等“十进”活动。 

  二是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着力,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8-2015年累计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约1亿元,在全市25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验收项目40个,在建设项目210个。2016年,红花岗区等12个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实施方案已上报省环境保护厅(遵义县、湄潭县去年已获得支持、仁怀市省直管)。另一方面,通过生态创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该创建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为基础,“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作为重要指标之一,要达到指标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和垃圾转运设施)建设,也就是说没有环保基础设施就创不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很好的契机。第三,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大家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认识,2015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先后分两批组织县级环保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乡镇负责人赴江苏和云南学习考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尤其是学习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经验,大家感受很深、受益匪浅。 

  三是在行政执法上着力,不断纠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以环保“六个一律”(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及未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建、停产。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一律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排污单位严重违法导致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造成严重后果且社会影响恶劣,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涉及国有企业的,同时追究国有企业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污染饮用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私设暗管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进入环保黑名单,记入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其进行失信惩戒。)专项行动和打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等重点的环保风暴行动为抓手,着力查处和打击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1-5月,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177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202家次,下达执法文书232份,立案查处73家,拟处罚金额355.7万元,停产限产7家,查封扣押3家,关停取缔5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起4人。 

  四是在源头管控上着力,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对拟落户项目,坚持通过项目会商会进行研讨,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有效地防止了淘汰落实后产能和两高一低项目落地。坚持前置、替代、分级审核原则,规范总量指标的提出、替代来源、指标审核等程序,切实把建设项目的总量控制落到了实处,同时,采取分组包片的方式,按季度对重点减排工作特别是水泥厂脱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问题则采取随时督查,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圆满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大力推进企业的清洁生产,2011年至今已完成企业清洁生态78家,另有5家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总之,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省、市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投入力度越来越大,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我市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将会不断强化,农村脏、乱、差现象将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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