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业委员会新蒲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单位核定机关编制6人,实际在职人数4人,退休12人。我单位在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及新蒲新区管委会双重领导下,履行新蒲新区农业技术推广及农业行政管理职能。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 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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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实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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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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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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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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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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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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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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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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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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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 120.86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0.86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20.86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120.86万元
①基本支出120.86万元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其中:
208999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14万元;
2130104事业运行112.01万元;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4.83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3.88万元;
②项目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是全市农业产业化、常规农业、政策性配套等项目经费,大部分资金直接划拨到县。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对因工作需要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单位和具体人员审批情况确定。本项经费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年初难以预计,由市财政集中安排,不细化到单位。
(2)公务接待费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3.5万元。
附件:遵义市农业委员会新蒲新区农业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填报表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
新蒲新区农业服务中心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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