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要闻 > 通知公告
遵义市农委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437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字号:

 

                                                                    遵市农提复字〔2015〕8号              签发人:何  键

 

  遵义市农委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第4437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陈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野生鱼类,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渔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建立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长效机制,野生鱼类得到有效保护,给电鱼、毒鱼行为以严厉打击,渔业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在部分水域内进行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对我市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加强我市渔政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渔业资源,改善渔业生态环境,采取以下措施保护野生鱼类,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现代特色渔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函〔2015〕12号)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水域渔政执法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42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我省禁渔期工作、非法捕捞及其他涉渔违法行为开展清理整治,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和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各地统一在政府的领导下,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是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规范渔业生产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的重要法律法规。渔业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对渔业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市民遵守渔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全市范围内营造起了关心和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2015年上半年,共向市民发放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5810余份,通过电视、广播宣传800余次。 

  三、严格执行春季禁渔期制度 

  《贵州省渔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每年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水域渔政执法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42号)文件的要求,在省渔业局统一指挥和指导下,依照春季禁渔的统一时间、统一范围、统一步骤、统一方法在全市天然水域开展了禁渔工作。禁渔期期间,全市出动检查人员122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9次,出动执法艇195次,共清缴电鱼机30台,违规网具575余张,其中包括地笼网132张,迷魂阵11张,抬网27张,刺网103张。排查涉鱼餐馆322次,与涉鱼餐馆签订了《在禁渔期不经营江河野生鱼类的承诺书》112份。共查处82起非法捕捞案件,追究违法当事人119人,罚款人民币88900元。 

  四、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2015年4月24日,由市农委主办,仁怀市、习水县、桐梓县农牧局承办,邀请海事部门、公安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在我市杨家园库区举行。此次行动参加执法人员43人,出动渔船、海事船5艘,拆除“迷魂阵”5张,面积约500,共销毁价值2万余元的违法渔具。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升渔业执法能力,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下半年,由市农委主办,邀请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参与,将在乌江库区开展一次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使用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深水网等违规渔具进行捕捞的行为。 

  同时,市农委根据省农委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的渔业发展规划报省渔业局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从2015年下半年起至2017年12月底,拟用近三年时间,清理乌江库区超承载量设置的网箱,恢复乌江库区的行洪、发电、旅游等主体功能。 

  五、建立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制度 

  保护野生鱼类,严厉打击非法炸鱼、毒鱼、电鱼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建立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制度,是提高民众参与积极性的一种激励方式。2015年禁渔期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发放“遵义市电、炸、毒鱼举报电话”宣传资料约3万份,市民对发现的非法炸鱼、毒鱼、电鱼现象可及时向当地渔政部门举报。对于首位举报查证属实的奖励标准为:电鱼案件每件奖励1000元,炸鱼案件每件奖励3000元,毒鱼案件每件奖励5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六、成立护河员制度和钓鱼协会 

  道真县为了保护野生鱼类,严厉打击非法炸鱼、毒鱼、电鱼行为,在各乡镇聘请护河员,实行护河员管理制度。根据其辖区内河流的分布实际,采取召开群众会民主推荐等方式,共落实护河员42人,报酬为护河员每人每年2000至3000元,同时制定了护河员野生渔业资源分段管护职责和定期考核制度。同时为了规范钓鱼行为,建立渔业管理横向网络监督机制,成立了钓鱼协会,现有会员300余人,将《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渔政案件举报电话、护河员电话等相关内容印制成会员手册发放到每个会员手中,让其了解渔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现非法捕捞行为时可以及时举报。道真县护河员制度和成立钓鱼协会的方式能有效的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道真县的成功经验。 

  七、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发布《关于拨付2015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保护与渔民转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5〕27号)文件的规定,对我市道真县、务川县、湄潭县、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共下达90万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渔民转产转业。2015年上半年,我市增殖放流共137万尾鱼苗,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可以恢复和补充水生生物资源的群体,改善种群结构,增加濒危物种的数量,维护生物的多样性,还能起到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作用。 

    

    

    

  2015年8月16日 

    

  (联系人:杨正林,联系电话:1820840367928929141 

    

        

    

  送: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市政协提案委。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 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